Blog的名稱很久沒換了,依照我喜新厭舊沒定性的個性應該是不會這樣.
但是真的就是沒換,因為只有走過才知道黑夜有多黑

沒有人可以替別人活
所以可以完全體會別人的痛苦這種話是屁話
我相信會了解 但可以體會 多少還是有程度上的問題
你不是我 我也不是你

之前覺得可以將情緒控制在Boundary condition上
那是一道牆
但是經過上禮拜才知道
原來是沒有遇過更強的風浪
才會有這樣的誤解

黑夜可以有多黑? 那是無止境的黯淡
完全沒有光 可以一直往下探
離洞口越遠 越能感受黑暗的能量
無法聚光 完全反射發散 任何粒子打到都只能反彈
而且反彈的毫無力道

腦筋一片混亂
一直想事情 但是也不知道在想什麼
理不出思緒
頭非常的痛
吃了止痛藥還是一樣

突然想到Heath Ledger 的Joker
那不是演 而是他部分的自己
部分黑暗的自己
原始不受限的釋放 邈視規則與制度
混亂才是自然不是嗎?
號稱文明的人呀 不必道貌岸然
最愛的還是你自己吧 要不然怎會有放不下的東西呢

難怪他要吃藥 難怪睡不好
那種引力真的會讓人上癮
你願意把權力交出來給社會的regulation
不如自己訂定來的爽快
戲裡戲外的內心衝突
下不了戲 或是看清真實的人生?
終於回歸到靜默

Why so serious?
Madness, as you know, is like gravity.
All it takes is a little push.

(Ya..just need a little push at the edge, then the world will change.)




Here we 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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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esliewe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