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9-05-07
* 工商時報


 全球晶片業龍頭英特爾的創辦人葛洛夫最近在接受美國專利商標局國家發明家名人堂頒發終身成就獎時,語重心長地指出,美國的專利權制度,已經演變為投機客用來尋求高獲利的交易工具,而往往不再是用來研發新產品。他形容這種現象,已經跟衍生性金融商品造成全球金融危機那樣,對科技產業造成同樣傷害。

 以葛洛夫顯赫的身分地位,在頒發給他終身成就獎的特殊場合,指控因為制度的缺陷,使得對專利權的獎勵變質為投機客的搖錢樹,無疑使大家對這個長期存在卻未受到足夠重視的議題,可以有一個重新省視反思的機會。特別他把專利權遭到濫用,比喻成衍生性金融商品所帶來的傷害,自然更容易令人留下深刻印象。而究其實,不論是葛洛夫主張的應修正專利權保護制度,讓擁有專利權的人也有責任利用專利權研發為產品;以及期待透過修法,減輕對侵權人的罰款額度。抑或是反對者所強調的,如果削弱專利權的話,將可能趕走那些想投資擁有專利權的新公司的投資人,到頭來還是會對科技產業的創新發展帶來傷害。綜觀雙方的不同觀點,顯示有關專利權或其他智財權的保護,在過與不及之間如何拿捏掌握,的確是個兩難之局。

 不過,把葛洛夫這番談話所引發的爭議公案拉高,從法制規範和公權力角色扮演的層面來看,我們認為這一番論辯確實有助於世人來重新省思這一利弊相乘的課題,特別是在金融衍生性商品肆虐全球之際,世人痛定思痛,誠宜做必要的釐清與合宜的規範,以期能夠產生利大於弊的相乘效應,以再創世界榮景。

 首先,就葛洛夫所指控專利權變質為投機客的搖錢樹,甚至反向過來成為對科技產業的勒索之資,他並認為這種專利權與受它保護的產品間的關聯性逐漸淡泊的情況,就跟衍生性金融商品與其母體如股票、債券之間的關係那樣的漸行漸遠。這樣的描述的確是個生動的比喻,但我們也必須指出,這種現象的存在其實只是反映出人們逐利的本性使然。在實體的金融商品之外,再予包裝衍生,目的無非要創造、爭逐更大、更新的獲利空間。正是基於同樣的逐利動機,投機客買進專利權,根本無意於進一步的創新研發產品,而只是把它當做逐利的工具,以侵犯專利權之名對科技產業興訟要脅,以獲取最大利得。除此之外,投機客的投機標的絕對不止於專利權與衍生性金融商品這兩端,再舉個例證,因應全球氣候變遷必須推動節能減碳從而規劃設計出的所謂碳排放權交易機制,本意自然是要達到以價制量的目的,但實務操作上國際間卻不乏將之視為可以投機炒作的新標的,事實上這些投機客心目中可以說根本就沒有對節能減碳的真誠認知與信念。

 既然由實體衍生出來的東西往往與母體漸行漸遠,甚至反過來造成對母體或更全面性的傷害,因此第二個值得正視深思的課題就是:如何透過法律規範,使這樣的副作用或後遺不致出現,或至少是在可控制範圍之內。談到這一點,實務上其實是有一定難度。法律規範太嚴自然不利於產業的創新茁壯,太寬鬆則衍生性金融商品所帶來的傷害正是殷鑑未遠。此外,法律規範往往趕不上實際情勢的變遷,讓投機者有遊走或鑽空隙的餘地。然而要談到法律規範能夠與時俱進、輕重合度,真的是說來容易做來難,而只能是盡力而為彌縫拉近落差了。

 第三,即使法律規範明確,另外一個考驗則在於政府部門的執行力。檢視美國衍生性金融商品所帶來的危害,其實最初也不是全無規範,但業者或者透過遊說讓規範鬆綁,或者已經畸形成長為怪獸讓公權力機關無能為力,最終成為難以收拾的局面。因此,懲前毖後,有司誠宜防微杜漸才不致於事到臨頭才焦頭爛額。

 最後,回到專利權保護的課題。保護不足固然不足以帶動創新研發的誘因,保護過度卻也可能變質為投機客的搖錢樹。但除了關乎利益與誘因之外,專利權的保護還需與公共利益求取平衡點,譬如當HINI新流感肆虐時,國家為了公共利益要求專利藥廠強制授權。如果缺乏這樣的例外規定,保障專利權的制度性缺失將更值得正視三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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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問題也變成大問題的感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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